● 瑞典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但大多數學生會繼續讀三年高中學習,而且有大約三分之一的學生進入瑞典各高等院校繼續深造。 ● 瑞典教育質量很高,共有十四所綜合性公立大學和二十所大學學院,還有一些專業大學,另外還有三所基金會管理的大學(查爾姆斯理工大學、延雪平大學和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 ● 瑞典很多學校排在世界前 200 名之內,如北歐地區第一所大學烏普薩拉大學、世界著名的卡羅琳斯卡醫學院、隆德大學、斯德哥爾摩大學等。瑞典本科學制一般是三年,碩士一般是兩年(部分是一年),博士一般是三到四年。 ● 瑞典高校一學年分為兩個學期即秋季與春季,秋季學期從八月下旬或九月初開學,到一月底結束。春季學期從一月中旬開始到六月底結束。 ● 瑞典本科課程基本是瑞典語授課,部分為英文授課,更多大學開始開設英語授課課程。 ● 碩士課程有很多專業和課程是英語授課,對國際學生開放申請,要求學生有較高的英語語言水平。 ● 瑞典有超過 40 個本科項目和超過 1000 多個碩士項目是用英語授課的。瑞典本科項目和碩士項目對歐盟、歐洲經濟區以及瑞士以外地區的國際學生收取學費。 ● 瑞典高等教育按層次可以分為高等基礎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兩個階段。 ● 高等基礎教育文憑有兩類: 一類是普通大學文憑,包括 2 年制的高等學歷文憑(80 瑞典學分,1瑞典學分=1.5 歐洲學分),3 年制的學士學位(120 瑞典學分),4-5 年制的碩士學位(160 瑞典學分); 另一類是高等專業文憑,學制依專業而定,3-5 年不等。瑞典的研究生教育即博士生教育。 一般情況下,博士階段教育學制 4 年,以從事科研為主并撰寫博士論文,通過公開答辯后方可獲得博士學位。隨著博洛尼亞進程的實施,瑞典高等教育機構按照頒發文憑的權限可以分為有研究生層次學位授予權的高等教育機構(Universities and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with the right to award postgraduate degrees)和只能提供碩士及以下層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機構,即大學學院。高等教育機構既可以開設 1 年制的碩士學位課程,也可以開設 2 年制碩士學位課程。 ● 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的學位授予權由政府決定,大學學院需獲得瑞典國家高等教育署的認可才有權頒發 2 年制碩士學位。 ● 瑞典高校的授課語言在學士學位階段主要是瑞典語,但許多必修課使用的是英文課本,學生閱讀的文獻也常常是英語。在碩士階段和博士階段,主要為英語授課。